支气管哮喘中医定喘汤

推荐语:春季是支气管哮喘发作的季节,应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配合定喘汤,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持续期患者,总有效率优于对照组,能改善患者的肺功能,减少哮喘症状的发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最新统计,全球目前约有哮喘患者3亿人,其中,仅我国哮喘患者人数就超过了3 000万。近年来,随着工业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空气质量与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导致了哮喘的患病率与哮喘患者的死亡率逐年上升。由于哮喘的治愈率低,控制不佳易反复发作,增加了患者的心理压力,也增加了患者家庭及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因此临床上一直在寻求更为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可以将哮喘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以及临床缓解期,其中以处于慢性持续期的患者居多。所谓的哮喘慢性持续期是指患者每周均有不同频度或程度的出现咳嗽、胸闷、气急、喘息等症状,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治疗哮喘慢性持续期患者最常用的方法,但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发现,吸入糖皮质激素可以引起声音嘶哑、呼吸道不适及口腔念珠菌感染等局部不良反应,长期应用还可以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近年来,国内外研究发现,中药定喘汤在治疗哮喘慢性持续期方面有较好的疗效。本文旨在评价定喘汤与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联合应用治疗哮喘慢性持续期的临床疗效,以期为哮喘慢性持续期患者的治疗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选取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我院门诊或住院治疗的确诊为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患者68例。将68例患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成两组:对照组34例,男16例,女18例,年龄(43.7±8.4)岁;观察组34例,男14例,女20例,年龄(40.2±9.7)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1.2.1  中医诊断标准  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1.2.2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

1.3  病例纳入标准  ①年龄:18~65岁;②哮喘诊断明确,辨证分型为热哮;③所选患者均处于轻、中度哮喘急性发作期;④所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4  病例排除标准  ①合并其他肺部疾病;②合并心、肝、肾或其他脏器严重原发性疾病;③妊娠、哺乳期妇女;④ 激素依赖性哮喘患者。

1.5  治疗方法  对照组应用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信必可都保,瑞典;160 μg,每吸4.5 μg,每只60吸或120吸),每日2次,每次2吸;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定喘汤治疗(麻黄9 g,白果9 g,黄芩6 g,桑白皮9 g,制半夏9 g,款冬花9 g,苏子6 g,杏仁9 g,甘草3 g),水煎服,每日1 剂,分早晚2次服。两组均连续治疗42 d。

1.6  观察指标

1.6.1  疗效标准  参照“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08)”。①完全控制:无急性发作;未发生或每周少于2次白天发生哮喘症状;无活动受限;无夜间症状或夜间憋醒情况;未使用或每周使用缓解性药物的次数少于2次;肺功能检查结果(FEV1)正常或者大于正常预计值的80%。②部分控制:每周多于2次白天发生哮喘症状;有活动受限;有夜间症状;每周使用缓解性药物次数多于2次;FEV1小于正常预计值的80%;在任何一周内出现以上1~2项特征且无急性发作则判定为部分控制。③未控制:有1次以上的急性发作或者出现部分控制中的3项或3项以上特征则判定为未控制。

1.6.2  肺功能评定  分别于治疗前、治疗后测定FEV1。

1.6.3  哮喘症状评分  ①日间症状评分:未发生任何哮喘症状的判定为0分;偶然发生短暂性哮喘症状的判定为1分;发生2次或多于2次短暂性哮喘症状的判定为2分;反复多次出现哮喘症状的判定为3分。②夜间症状评分:未发生任何哮喘症状的判定为0分;发生哮喘症状并使患者醒来1次或早醒的判定为1分;发生哮喘症状并使患者醒来2次或多于2次的判定为2分;发生哮喘症状并使患者多次醒来的判定为3分。

1.7  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结果用x±s表示,以α=0.05为检验标准。

2  结果
 

2.1  患者哮喘控制情况  对照组总有效率85.29%,观察组94.12%,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