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2014年中医药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中医药工作,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强化规划统筹,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深化改革推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一)深化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开展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新时期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步骤措施,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

  (二)加强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制定《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做好政策研究项目实施,深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三)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试点探索。加强和指导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工作规则,强化规划统筹。

  (五)推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深化理论研究和试点探索,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管理政策、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鼓励政策、中医药发展筹资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等。

  二、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六)研究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抓紧完成规划编制的专题研究,做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编制,抓好规划实施前期准备。

  (七)加快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体系。依托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扩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区域,完善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功能,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体系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

  (八)加快研发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产品。落实《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科研纲要》,围绕突破核心技术、集成关键技术、推广适宜技术的科技要求,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试点,推荐一批适宜基层和家庭应用的技术和产品。

  (九)加快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急需人才。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及职业技能鉴定,做好第二批中等职业院校中医药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举办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中药传统技能大赛和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针灸推拿技能大赛。

  (十)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督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治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建立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督会商机制和快速应对机制。

  三、强化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统筹

  (十一)抓紧落实“十二五”规划。实施好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等中医药专项投资项目衔接。

  (十二)认真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会同工信部编制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发展改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编制。

  (十三)着手谋划“十三五”规划。启动“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研究,谋划“十三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

  (十四)推动编制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任务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十五)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继续落实《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开展第二批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同步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探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科室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中医临床路径实施管理。

  (十六)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推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所列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进一步落实“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鼓励政策。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研究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政策,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