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品的消失是药品招标的“副作用”

  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指出,我国的药品大致分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虽然都是政府招标采购,但后者被层层加码,价格一路飙升,前者却面临利薄无人生产的尴尬境地,如他巴唑、舒喘灵这些廉价药现在很难买到。建议加大医改力度,完善定价机制和政府招标采购机制,真正保障老百姓利益。(3月7日《青海法制报》)

  近年来,各地药品市场廉价药短缺或“失踪”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发现,虽然有些廉价药难觅踪影,但换剂型、换名称的同类药品却层出不穷、价格悬殊。一瓶普通维生素C、维生素E等片剂一般只要几元,而在部分药店,维生素胶囊类药品却在100元以上。在医院,原先几毛钱一支的青霉素难寻,取而代之的是贵上十几倍的头孢类药物。在笔者看来,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与这些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

  既然百姓有大量的需求,为何部分廉价药身影难觅?药品生产企业的解释是这些药品原料价格上升导致生产成本增加,但这些药品的出厂价却没有增加,不要说利润,连成本都收不回来,因此企业不愿生产,医药公司也不愿经营这些利润极低的药。并且,我国不少药企不愿意投入太多新药研发资金,而只将一些老药通过改变药物剂型、规格、包装,摇身一变成为“新药”,从而规避降价政策,还能使价格翻倍,何乐而不为?

  廉价药品的消失是药品招标的“副作用”之一。现行的药品招标方式过分强调了价格,而没有综合考虑药品的效果和经济学意义。每次招标,都要将药价压低一次。很多国产基本药物在数次“血拼”之后,变成了“白菜价”、“地板价”。而以超低价中标的品种,要么“有价无市”,要么“中标即死”。

  此外,廉价药难买也和医生的大处方密不可分,开高价药,拿高回扣,已是医疗行业的潜规则。

  诚然,对于廉价药的“失踪”,药厂、药商、医院以及医生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指望让市场化的企业充当不计成本的“活雷锋”,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拯救廉价药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发挥作用。既然廉价药无法在市场化中生存,而老百姓又需要它,政府就应该挺身而出,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让淡出已久的廉价药能够“重出江湖”。

  解决廉价药短缺问题,政府必须有所作为。从短期来讲,要注重市场规律,调整药物定价机制,重新评估、拟定新的市场价格,给企业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吸引更多的药企参与到廉价药生产中来,打破药物生产销售的垄断局面;通过为廉价药定点生产企业减税、补贴等温和的经济手段,激励企业生产经营廉价药的积极性。同时,提高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为廉价药设立绿色通道。应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纠正“唯低价论”的错误倾向。目前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正联合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选择一些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企业定点生产,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从长远看,药价不是一个孤立问题,而是涉及医疗卫生体制的综合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创新管理,把药价问题放到医改全局中通盘考虑,才能标本兼治。譬如,可制定廉价药目录,在明确廉价药物遴选标准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学和药学专家参与疾病治疗指南的修订,为廉价经典药界定概念,划定应用范围。同时,将价格低廉、疗效显著、有一定市场需求的药品纳入廉价药目录,提高报销比例;建立促进医院使用廉价药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截断“以药养医”这一利益链条,变“药中取利”为“医中取酬”,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生通过医疗服务就能获得与其付出相应的收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也不失为一剂“良药”,将控制药品最高限价变成管理医保支付价格,用支付制度改革来“倒逼”医疗体制改革。毕竟,政府的目标不是控制药价本身,而是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倘若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组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建立节约型增收机制,医院必然优先使用既便宜又管用的药物。如此一来,廉价经典药就会备受青睐,成为市场的“宠儿”。

  此外,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等,也是从制度层面保证廉价药供应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