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中的“风家”含义

本文旨在探讨张仲景《伤寒论》中的“风家”含义。通过认真阅读仲景原文,根据仲景文法、时代背景、命名及行文习惯、类证对比,并结合临床实践,追溯仲景先师“风家”之本意。笔者发现《伤寒论》中的“风家”,并非如诸多医家所说的“太阳中风”证,而是另有所指。笔者认为仲景笔下的“风家”是指以“风邪”的性质特点为临床特征的某些杂病。仲景标明“风家”,其意在于彰显病家旧疾之体(平素体质),不但易感外邪,且感邪后传变多端。

《伤寒论》原文第10条“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1]。

关于本条“风家”之注释,不少伤寒注家解释为:“此条申明太阳中风病......”;“风家,谓太阳病中风也”[2];

也有认为“风家”是泛指太阳病的(见《刘渡舟讲伤寒》)。柯韵伯亦持此论:“此虽举风家,伤寒概之矣”(《伤寒来苏集·卷一》)。

然而笔者根据张仲景所处时代背景、全书文法、命名原则、行文习惯及类病、类证对比辨别,结合多年来临床体会,认为仲景笔下的“风家”,并非指“太阳中风”,也不是指太阳病或外感病,而应该是以“风”的性质特点等表现出的皮、筋、肌、目、肢体的强急失柔或动摇不定等为临床特征的一类缠绵日久未愈或暂未发作的杂病患者。依据如下。

“家”字之名,旨在昭彰痼疾

“家,居也”[3]。名词,其本意主要是指房子、住所、家庭。如《孟子·梁惠王上》:“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4];又如《诗·周南·桃夭》所注:“室为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汉语言文字发展至汉代,已日臻成熟。现代所谓“家”的各种含义,不过是其本意的衍化与延伸。包括专门经营某种行业或有某种特定身份的(如酒家、农家);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如注家、作家、医家);再如各种学术流派(儒、道、释及诸子百家)等等。具体到医学领域,则主要是指平素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种体质状态的人。

《伤寒论》中称“家”者有21处:

其中以内脏命名者有“胃家”(第180条)、“脾家”(第278条);

以病因病机称者有六:“风家”(第10条)、“湿家”、“酒客”(第17条)、“中寒家”、“饮家”、“支饮家”;

以机体素质命名的有二:“虚家”(第330条)、“虚弱家”(第174条);

以宿疾命名者十一:“喘家”(第18条)、“淋家”(第84条)、“疮家”(第85条)、“衄家”(第86条)、“亡血家”(第87条)、“汗家”(第88条)、“冒家”(第93条)、“呕家”(第100条)、“失精家”、“咳家”、“黄家”[5]。

以上各“家”,临床上皆有其独特内容及相当时段的病程特点,方可以“家”称之,偶尔患病且为时较短者,不得称为“某家”。从人体发病学角度看,凡诸“家”者,其机体必弱于常人,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常人营卫或一时失谐,尚易为外邪侵袭而致病;而对于正气虚弱、卫外不足之诸“家”,势必更易招致“虚邪贼风”。不但诱发或加重旧疴,且更令病情错杂多变。仲景先师冠以“家”字,意在提醒后学临床凡遇表证,当明辨病之新旧及有无宿疾,以便区分轻重缓急,兼顾平素体质而后治之。

“风家”之澄源析流

仲景所言诸“家”均有特指

张仲景在论述诸“家”过程中,时或对诸“家”的临床伴随特征有所描述。如“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痛……身色如燻黄也”;“夫失精家,少腹弦急……,失精”;再如:“男子平人……喜盗汗也”之“汗家”,“火逆上气,咽喉不利……”之“喘家”,“心下逆满……起则头眩”(67条)之“饮家”;“咳逆倚息不得卧,小青龙汤主之”之“支饮家”;“脉沉小迟……手足逆寒”之“虚家”;“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358条)之“中寒家”等。